一、品牌价值的概念
品牌价值是品牌管理要素中最为核心的部分,也是品牌区别于同类竞争品牌的重要标志。一般认为,品牌价值是企业和消费者相互联系作用形成的一个系统概念,它体现在企业通过对品牌的专有和垄断获得的物质文化等综合价值,以及消费者通过对商品的购买和使用获得的功能和情感价值,同时,也是品牌在需求者心目中的综合形象等无形价值的集中体现。
二、关于品牌价值评估
品牌价值评估不但可以量化具体品牌所具有的价值,还可以通过各个品牌价值的比较,从直观上了解品牌企业的状况,从某些侧面揭示出各个品牌所处的市场地位及其变动,以及揭示出品牌价值的内涵和规律。并且为企业实现以品牌为资本的企业重组扩张创造了良好的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消费者更是通过品牌价值的影响,坚定自己对某些品牌的忠诚。
1.品牌价值评估的分类
第一类评估是与股东权益相关的价值评估,也就是企业自身产权变动或使用权拓展需要所进行的价值量化。这种评估必须根据评估目的,依据国家颁布的评估标准、方法以及具体个案进行,是专门为委托的企业服务的,提供的是企业交易低价参考。第二类评估是发布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研究性质的评估,是用于品牌价值比较所进行的价值量化。这种评估,必须是选择同一标准、方法、基准日,进行统一的群体评估。它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企业服务的,而是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参考的。
第一类评估强调交易性,第二类评估强调可比性。第一类评估的商标数量不具备可比性。第一类评估受交易或评估目的、待成交规模、交易双方接受程度的限制,而比较评价不受任何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完全依据体系标准下所采用的客观指标,进行内在价值的估算。
2.品牌价值评估的一般程序
(1)建立一支结合营销和财务资深经理人、分析师的团队。总指挥可交给较中立的第三方担任,或委托公司以外的专业人士负责。
(2)重新检视财务与营销部门评估品牌价值的方法,最好是找出过去的相关文献,同时参考国际上的评估标准。
(3)采取财务和消费者调查为导向的评估方法,只有取得共识后,才能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达成任务。
(4)进行财务面评估,同时也进行必要的市场研究调查,两者所得出来的必须是合理的、兼容性的结果。
(5)确认评估品牌的可行方法,并找出每个方法的不同之处,如此才能试算出最合理、最没有争议的品牌价值。
(6)根据既定同意的资产价值设定营销活动目标,营销策略成为可以测算出来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