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包装造型设计,除了必须掌握前述造型形态与形式美法则外,还必须明确立体的构成原理等方面的知识。
一、立体构成的特征
立体构成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构成的分析性、感觉性和综合性。
(一)分析性
绘画和图案的创作活动,其特点是从自然中收集素材,把对象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以具象为模型,通过夸张、变形而成为作品;构成则不模仿对象,而是将一个完整的对象分解为很多造型要素,然后按一定的原则,重新组合成新的设计。构成在研究一个形态的过程中,把它推到原始的起点,分析构成的元素、原因和方法,这就是构成的认识方法与创作方法。
(二)感觉性
构成是理性与感性的结合,是主观与客观的结合。构成作为一种视觉形象,它必须把形象与人的感情结合在一起,只有把人的感情、心理因素作为造型原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能使构成的形态产生艺术的感染力量。构成的抽象形态,虽不反映具象,但它还是具有一定的内容,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的联系。这种内容和联系,反映出一定的节奏,体现出一定的情绪。
构成对分析性含有较强的理性成分,要实现最终的构成方案,须依靠感觉性来决定。
(三)综合性
立体构成作为造型设计的基础学科,与材料、工艺等技术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同的材料和加工工艺,能使那些用相同的构成方法创造的形态,具有不同的效果。因此,构成必须结合不同的材料、加工工艺,创造出具有特定效果的形态。这体现了构成的综合性。
二、立体构成基本方法
(一)以线构成体
以线为基本形体,用渐变、交叉、旋转、重复、放射等方法构成立体。
(二)以面构成体
以面为基本形体,常用渐变、接合、排列、框架等方法来构成立体。当面接合为体时,可以分为面接、线接和点接。
(三)以块的分割或组合构造体
以基本形体为基本块,然后用切割或组合的方法构成体。切割方法就是在基本几何形体上,以平面或曲面切割出新的形体;组合法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基本体,依照形式美的法则,附以形状、体量、方向、高低、线型等变化,从而组成不同的立体形态。
三、立体构成与造型设计
立体构成与造型设计有区别。前者是排除时代性、地区性、社会性、生产性等许多因素的造型活动;后者则包括立体构成在内,并考虑上述众多因素,使之成为完整、合理、科学的造型物的活动。可见,立体构成是造型设计的基础。
(1)立体构成为造型设计提供了广泛可靠的发展基础。立体构成的构思不是完全依赖于设计师的灵感,而是把灵感和严密的逻辑思维结合在一起,通过逻辑推理的方法,可以计算出由有限构成要素组合而成的形态可能存在的方案数量,并确定这些方案的各种组合形式。这种冷静的理智与丰富的感情相结合,使得立体构成具有科学的内容。设计师可以在这些可能存在的所有组合方案中,按照美学、工艺、材料等因素筛选优秀的方案,提供给立体造型设计,从而提高设计的质量。
(2)立体构成可为设计师积累大量的形象资料。立体构成的目的,在于培养造型的感觉能力、想象能力和构成能力。在基础训练阶段创造出来的构成作品可作为形象资料收集起来,作为具体设计的素材,方便了设计。
(3)立体构成是包括技术、材料在内的综合训练。在立体构成过程中,必须结合技术、材料来考虑新的造型可能性。有时甚至为了使构成的结果得以实现,必须对已有的技术和材料等进行提高和研制,这样也使设计师增长了独特的才干。
(4)某些立体构成的作品,直接就可以用于造型设计。这种设计有时会具备一定的独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