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装设计的评估与忌点
(1)包装设计(指视觉表现方面)评估不能从设计家立场出发,而应站在行销立场,从消费者角度进行评估,一般考虑以下方面:
①识别性。是否具备有良好的识别性印象,是否突出;识别要素是否齐全;陈列效果如何。
②信息性。商品概念是否清楚、准确,有关说明或资料是否齐全。
③形象性。色彩印象如何,图形、字体设计水准如何,整体形象是否具有鲜明的审美特色。
④行销性。设计定位是否适当,与同类设计比较是否具有竞争力,是否合乎消费对象的口味。
(2)毛病忌点。强求某种风格,不顾表现需要,仿冒其他同类设计,缺乏独创性;以拼音字头作文字形式游戏;主体名称文字不规范,格调不一致;图形缺乏准确的信息特征;小趣味过多,呈小家子气;中国包装而没有中文;过分处理,小题大做;有关资料文字不齐全等。
(3)有毛病的包装。基本信息概念含混不清;信息载量过多;形象表现平淡无味;形式花哨变化过多;要素不齐全;画面堆积罗列;色彩陈旧、苍白;编排混乱;没有基本骨架构成。
二、包装设计的二重性
(1)艺术性与商品性相结合。包装的美感表现不是设计者主观的恣意所为,而必须与产品及市场因素相结合。在这种结合之中开发独创性的美感魅力,这才是包装设计艺术创造性的体现。这种结合不是说明式的、刻板的,其中有宽广、灵活的创造用武之地。
(2)情与理相结合:俗话说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包装设计显然要两者兼顾。这不仅要体现在包装形象上,而且又要体现在设计者设计表现过程中。在对产品和市场因素理性思考后的表现,既有科学性、理幽的一面,又要有形象的审美个性。
(3)共性与个性。缺乏个性特点的设计没有创造生命力,但是脱离一般群众共识基础,孤立追求与产品不同的个性,也不可取。个性与共性必须相互结合。既有新颖的个性特色,又有典型的共性特征,这取决于形象语言的把握,如果以粉绿色表现墨汁包装,虽有个性,但也不足取。
(4)有法与无法。设计艺术劳动的困难就在于既有法则又无法则,既有一定规律性,又可以千变万化。法从属于求,法则、方法都是为一定的目的服务的,希腊谚语说“需要是发明之母”,需求的发展带来法的发展。你有这个法,我用那种“招儿”才是人类共同的智慧。因此在设计上要既学“规矩”,又不迷信“规矩”,善于自我突破,才能常胜。学习设计要注意基础积累。商品知识、市场知识、生活知识、文化艺术知识等各方面的积累很重要。另一方面又应不断实践,磨炼基本功和创造性。设计学习没有一种万能办法,否则也就没有设计创造的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