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包装与广告设计的视觉表现处理要注意货架效果,这是衡量设计表现的又一把尺子。显然,成功的品牌形象必须具有良好的货架效果。青花瓷为中国陶瓷艺术的极品,其色调清新,纹饰素雅,釉色莹润,瓷质细腻,具有很高的品味与价值该设计以青花瓷纹理作为主要设计元素,用视觉的语言直观地传递出贵府酒的历史,品质和文化价值,做到了产品与包装的和谐与统一,”贵府”二字即是其标志又是其品名,信息要素非常集中,从而使品牌信息和产品信息传达得非常准确,确实带有浓厚的传统文化色彩。同时货架视觉冲击力很强。
我国京剧表演艺术中的脸谱,服装的形象,以程式化的夸张处理表现了人物的身份,年龄,性格。造型与色彩的强烈效果再加上灯光的配置,对后座的观众仍具有良好的视觉“冲击力”。如果把货架比作“舞台”,那么包装就是这个舞台上的“演员”。设计师作为“导演”,就不能不注意“演员”的“舞台”效果,否则就难免削弱“票房”价值:在琳琅满目的货场中,包装的货架效果无疑会影响销售效果。
舞台效果灯光集中,观众静坐,面对一个舞台、专注几个演员,一般较容易感受、识别和评价。而货架效果没有这种优势,形形色色的包装如同是众多”演员”在一个“舞台”上同时“演出”,观众则在走动中用短暂的时间进行视觉接触,所以设计师只有力求强化包装视觉表现性,注意它的独特性,跳动性,才能避免被“淹没”的危险。今天,评价一件包装设计作品已不能孤立地看它在设计室中的案头效果,而必须检测它在一定销售环境中的货架效果。一般而言,走动中的观众同货架上的包装之间的距离有四五米,这是一个应当注意的距离。例如在一个主要展销面积约为200平方厘米的地方,包装(如酒盒、食品盒等)应保持让相距四米至五米的观众能鲜明地看到它基本的品牌形象,在二三米的距离上,应让购买者看清它的牌号或主体形象。当然,不同的包装要根据它体、面的大小,具体把握适当距离的视觉“张力”。
在具体处理上当然要注意这样两点:第一点是包装视觉形象自身的鲜明性。主要展示面变化层次不宜过多,形象及其安排不能杂乱无章,自我干扰;图形、色彩、文字处理都不要拖泥带水,要保持一种主要特征,保持整体视觉效果的典型性。第二点则要了解同类设计状况。一种形象的视觉效果不仅同它自身的变化有关,而且同它后处的特定环境有很大关系。一种影响某一形象视觉效果的特定环境可以称作为这一形象的”视觉场”,这一形象的视觉效果是它自身与它的”视觉场”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一个桔子放在一堆西红柿中间远不及放在一堆香蕉中更具有视觉”张力”。所以包装形象同它的“视觉场”一货架环境的关系处理得当是包装货架效果的主要基础。
此外还应注意处理一件包装的货架效果力求区别于其他同类设计并不只是视觉形式问题,而首先应当选择这一产品自己独特的信息表现点,这样才有独特的主体形象。所以,品牌形象——信息方向——货架效果是一个表现系统中的不同环节,是相互关联的不同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