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
任何一位广告主都渴望自己的广告信息能够被大多数人所接收到可是在浩瀚的信息海洋中,又有谁能对一扫而过的影像产生关注呢?我们都知道,一则广告的成功传递往往首先作用于受众的视觉和听觉器官,引发其心理反应,继而促进一系列心理活动,最后导致消费行为的产生。因此,最大限度地引起消费者的注意是广告获得成功的第一步。那么,什么是注意呢?
注意是心理或意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它明显地表现了人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警觉性和选择性。比如,一则广告的信息或图片引人入胜,阅读者便会专心听广告的内容,仔细看广告画面,聚精会神地考虑广告提供的信息,这里所说的专心、仔细、聚精会神指的就是接受广告时的注意状态。
注意有两大特点:一是注意的指向性,表现为人们的心理活动选择性,即在每一瞬间把心理活动有选择性地指向一定的对象,而同时离开其余的对象;二是注意的集中性,指人的心理活动能够对所选择的事物持续关注,而对其他的事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在广告活动中,充分地利用注意的这两个特点,可以使消费者专注于广告宣传对象,对与广告宣传无关的其他事物视而不见,这样就能够使广告宣传的内容在消费者的心里留下清晰、鲜明的印象。
(二)注意的两种类型
1.无意注意
无意注意是指事先没有定目的,也不需要作意志努力的注意。例如,许多人都有“逛”商店的习惯,在无意识中注意到某种物件,顺便购买下来。无意注意的产生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外界刺激物的影响,二是消费者的主观状态。研究注意的这两种类型,对于广告人员来说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2.有意注意
有意注意是有预定目标,且需要经过意志努力而产生的注意。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需要在意志的控制下,主动地把注意力集中起来,直接指向特定的目标。因此,有意注意通常发生在需求欲望强烈、购买目标明确的场合。例如,急需购买某名牌手机的消费者会刻意寻找、搜集相关信息,到专门的手机卖场选购,并在众多的同类商品中把注意力集中于期望的品牌上。相对而言,有意注意对于广告刺激的要求没有无意注意要求的那么高。
(三)引人注目的策略
1.突显广告刺激物的特点
消费者对广告的注意是以无意注意为主,无意注意是一种定向反射。定向反射是由环境中的变化所引起的有机体的一种应答性反应。因此,在一定限度内,客体刺激物的强度越大,人们对这种刺激物的注意越强烈。但是,并不是任何刺激物所引起的注意都是一样的,也不是越强越好。最能引起人们注意的刺激是有以下几种:
(1)相对强度的刺激。按照条件反射的强度规律,刺激物在一定限度内的强度越大,它所引起的兴奋越强。作为一幅巨型户外广告,户外环境十分杂乱,公众的注意力不易集中,广告的尺寸足够大,才有可能造成足够的刺激。
(2)变化的刺激。消费者对广告的注意受到刺激物活动变化的影响。活动的、多变的刺激物,都易引起消费者的无意注意。例如,霓虹灯广告忽明忽暗地不断变换字体与图案,比静止的广告路牌更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3)新异的刺激。广告作为对消费者的刺激物,如果新鲜奇异,会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好奇心是人的天性,但并非任何出奇都能致胜,新奇性是建立在人们理解的基础上的,要做到奇而不怪、奇而不诞才行。
(4)对比的刺激。在同一刺激物中突出部分特点,或者在不同刺激物背景上强化刺激物之间的对比,都容易引起注意。广告中常常用这种对比的手法,达到吸引消费者注意的目的。绿色的背景,红色的主题文字,红与绿是反差最大的一对补色,这样的平面广告通过色彩的鲜明对比,造成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2.选择恰当的时空位置
广告的空间位置,以报刊广告为例,指广告所占整个报刊版面的比例,又指广告本身面积的大小。国外有研究认为,广告画面的尺寸扩大了会使读者的注意加大。广告的时间位置,以电视、广播广告为例,通常在收视率、收听率较高的黄金时间段中播出的广告更容易被消费者注意。电视广告一般在正式节目播出前播放效果较好,节目结束后次之。插播广告中,排在首播和末播的效果最好。
3.出奇制胜
所谓出奇制胜,就是采用一些既在情理之中又是有违常规的广告设计。这样的广告设计往往也能博取消费者的普遍注意。例如,在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茅台酒的促销人员故意摔碎酒瓶,以此行为和浓郁的酒香为产品赚足了眼球,收到了很好的广告效果。